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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的考察报告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17 |  大小:50KB

文档介绍
工作,配合化解矛盾,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局面。要加强村级组织自身建设,强化两委班子成员的培训,提高村干部推动创建工作的能力。十要抓项目争取工作。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不断强化机遇意识和项目意识,克服“等”、“靠”思想,迅速行动起来,把衔接汇报争取项目作为当前一件头等大事来抓,积极主动地与上级部门对接联系。同时,要加大对各示范点的项目投资力度,用项目带动示范点、打造示范点,确保示范点能真正“树得起、起作用,有效果”,真正起到“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作用。十一要抓经济建设发展。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最终目的,就是要积极促进民族经济、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努力改善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状况。创建工作要紧紧抓住发展经济这个根本,把发展民族经济与开展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积极为群众发展经济创造条件,解决实际问题,把实事办实,把好事办好,使农牧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在实实在在地为他们办事,实实在在地为他们排忧解难,让群众切实感受到经济建设发展带来的好处吸引了更多的群众积极参与,只有群众参与的活动才有生命力,也才能取得成效。十二抓好档案管理工作。参照海北州档案管理的具体做法,根据档案管理要求,对县创建办、各乡镇、机关、寺院、学校、村、社区的档案进行统一标准,规范管理,一年一档,力求达标。十三要抓督促检查工作。一是根据工作需要可抽调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目标考核办、县监察局相关人员组成的督查组开展督查活动。二是督查主要采取专项督查、专题督查、跟踪督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通过听、查、看、访等办法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书面反馈意见,并提出整改意见。三是每次督查结束后,督查组要形成督查报告报县创建领导小组及县委、县政府,并视情况进行通报。四是严格实行督查问责制度,对因工作落实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工作重大失误或严重后果的,提请县委相关部门进行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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