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工作。四、使用方为保密资料的安全管理者。使用方不得将保密资料用于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等国土资源管理相关业务以外的工作;不得以商业目的使用该数据或者开发和生产其他产品;使用方未经许可不得将该数据对外发布和提供;使用方不得将该数据在计算机互联网上传输、登载。五、保密资料在使用方存放设施与条件应符合国家保密、消防及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建立完善的数据资料保密内部管理制度;经批准复制的载体要进行编号与登记,按同等密级进行管理;涉密计算机系统应按相关规定办理批准使用手续,严防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六、使用方有责任和义务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检查,落实各项保密措施,使所属人员知悉与其工作有关的保密范围和各项保密制度。一旦发生泄密涉密事件,使用方负全部责任,福建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将视情节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将报请上级有关机关批示处理。七、本保密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对此之前或之后使用方领取的所有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基础资料,承诺按此协议执行。由于使用单位不执行国家保密规定,造成泄密的,使用单位自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分别由福建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使用方存档备查。使用方单位(签章):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年月日附录二资料交付单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基础资料交付单提供方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使用方申领人(签字)联系电话申领人身份证号码数据载体交付时间基础资料清单序号基础资料名称格式数据量123456经申领人员校对,所交付的基础资料与本交付单一致。注:本表一式二份,作为保密协议的附件,经填写签字后由交付双方分别存档。附录三联系人信息表(设区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基础资料领取联系人信息表报备单位(盖章):姓名单位职务身份证号办公电话移动电话注:由设区市国土资源局盖章,在第一次领取资料时提交。2018年11月29日翻印2018年11月29日印发抄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