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化龙镇化龙初级中学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承诺书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化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治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自查工作的通知》及(寿教函〔2016〕50号)市教育局关于转发《专项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问题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在我校全体教职员工中开展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工作。我作为一名教师,坚决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十条禁令”,向社会、家长及学生郑重承诺:一、不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补习班、特长班、辅导班;二、不利用职务之便暗示、诱导、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与有偿家教,直接或间接获得家长给予的现金或物品等好处;三、不在居住地或租借场所,自己或与他人合伙进行有偿课外辅导、补习活动;四、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或社会培训机构中有偿兼课;五、不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他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或社会培训机构补习班介绍生源;六、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提供学生、家长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七、不向学生及家长强行推销图书、报刊、学习和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谋取经济利益;八、不向向学生及家人索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支付凭证等财物;九、不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宴请,不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十、不以任何理由向学生家长借款、借车等谋取私利。教师签名:_________________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