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坚持“统一领导,协调有力,职责明确、运作规范、工作高效”原则,全员参与,齐抓共管。二、健全领导责任机制。建立领导责任制,形成总经理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社会服务管理办公室牵头协调,做到工作靠前,督办调处有力,矛盾纠纷疏导化解成绩明显。三、健全道德法制教育机制。使公司员工恪守社会美德和知法、懂法、守法,把全公司员工的道德法制教育与化解内部矛盾纠纷结合起来,使大家学会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真正把化解矛盾纠纷纳入法制轨道,从根本上加以解决。四、健全制度运作机制。公司调解员对单位发生的纠纷情况和可能发生纠纷的苗头、隐患,要深入进行排查调处,对每起纠纷要实行包案调处制度,做到“三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和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五、建立调处工作报告制度。上报材料包括调解数量,主要类型,纠纷的特点、动向和规律及解决办法,预防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