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重点安排到“示范乡镇”“示范村”挂职锻炼。统筹省市县乡各级干部资源,开展选派优秀年轻干部上下交流挂职、任职工作,促进更多符合条件的“示范县”“示范乡镇”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十一)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指导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将乡村振兴列入培训主体班次重要内容,重点做好“示范县”“示范乡镇”党政正职培训工作,提高实施乡村振兴能力。组织1000个全省乡村振兴“示范村”党组织书记到先进单位进行集中培训,提升村党组织书记带领群众推动乡村振兴的素质能力。指导帮助县乡示范创建单位打造一批乡村振兴培训基地,配备完善必要的党员教育设施,培育乡村组织振兴“土专家。四'具体工作安排(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创建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细化工作方案和创建条件,尽快组织开展示范县、乡的筛选、申报等工作。示范村筛选工作要与示范县、乡同步开展,由各市提出创建标准要求(村级不需制定实施方案,只需简要工作方案,明确发展路径、振兴模式、目标任务等),各县自行选择推荐,联合上报市直有关部门审定,市级汇总后将示范村创建名单与示范县、乡创建方案一并上报省直有关部门。(二)?强化协调指导。各市发展改革委和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积极主动解读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五个工作方案相关文件精神,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指导帮助县级和乡镇做好创建方案编制工作。同时,要及时组织对示范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推进各项工作的能力。(三)?抓好组织实施。示范县、乡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切实做好方案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被确定为示范创建单位的县、乡、村,每年6月底、12月底,要对示范创建成效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上报市级有关部门,由市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汇总形成全市示范创建总结报告上报省直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