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后7日内交招标人。招标人在接到该申请表进行审核后14天内,按核定的质量达到要求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手续。(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质检部门认可)并交付使用后,承包人应在两个月内完成工程结算书的编制,并提供一份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交监理工程师审核。(5)业主在收到监理工程师送交结算资料后,在政策规定的期限内审查后,进行结算。(6)承包人在向业主提交一式叁份完整的、符合要求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后,持经审查的工程结算报告向业主申请结算余款。业主在收到申请及有关资料后,经审核无误后在扣出工程保修金后付清结算余额。(7)工程保修金:本招标工程保留工程款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无利息。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30天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承包人。五、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效力1、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部分投标须知第二部分招标答疑会的会议纪要第三部分图纸与技术资料第四部分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格式)(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技术和报价要求、图纸资料。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招标人有权拒绝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2、招标文件的解释(1)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2)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解释,应以书面函件的方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函件或招标答疑会的方式答复(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答复后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3、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函件的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在收到补充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函件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补充通知。4、招标文件的效力本招标文件是编制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