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工作。(二)正确对待领导的批评,不要当面顶撞,更不能采取无理行动。(三)严禁恶语中伤、诬告、威胁、攻击领导。(四)不得采取趋炎附势、阿谀奉承、请客送礼等不正当手段投其所好、取悦领导。(五)主动与领导进行正常工作交往,正确领会领导的工作意图,争取领导的理解与支持。(六)不回避、上交矛盾。第三十四条同事之间要真诚相处,团结和谐,精诚合作。(一)有强烈的团队意识和集体主义精神,把团队目标置于个人目标之上,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反对利已主义、个人英雄主义和小团体主义。(二)尊重同事的人格,同事之间不分高低、贵贱;尊重同事的隐私,不背后议论同事是非;员工私下行为应对信用社负责。(三)开展坦诚的交流,平等的对话和友善的沟通,做有利于团结的事。不挑拨离间、造谣生事;不拉帮结派、搞小圈子。(四)工作中要主动协作,不能互相拆台;当同事遇到困难时,要竭诚相助。(五)谦虚谨慎,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进步。(六)敢于承担责任,不诿过他人。(七)及时、善意地指出同事的不足,不得嘲笑或鄙视同事。(八)上级行(社)员工要尊重下级社员工,不得盛气凌人、颐指气使;不得向下级社员工提出与工作无关的个人要求。第三十五条妥善处理内部矛盾。(一)同事间相处应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减少磨擦,避免冲突。(二)发生矛盾时,当事人双方应本着宽容、克制的态度,主动反省自己的不足,互谅互让。(三)解决矛盾纠纷应采取适当方式,不要使矛盾扩大化,不得在客户面前发生冲突。第三十六条与竞争对手要公平竞争,取长补短。(一)维护市场秩序,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竞争。(二)尊重竞争对手,不得在客户面前故意贬低对手。(三)注意收集竞争对手的有关资料,善于学习竞争对手的长处。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七条员工要严格要求自己,熟悉并正确理解本守则的内容,经常自省、自律、自励,不断加强自我修养,养成自觉行动。领导干部应模范遵守本守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