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定的下班次序按部门排好队站在黄线前等待通行,部门负责人在旁监督本部门员工通过安检门接受保安检查。如有不按照秩序排队通行,插队或者在后面推挤前面的员工者,保安及时予以制止其行为,并要求其退到最后待所有的下班人员通过安检门后方给予通行。2.2安检时,保安员手持检测器对员工逐一检测,如发生报警的,保安对该人员进行搜身,如果是女员工需由女性保安对其进行搜身。2.3上班期间,产线人员离岗时,须配戴[离岗证]方可准允离岗,且于保安处做好离岗登记,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有特殊原因的,须事先说明经同意后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20分钟。2.4当车间人员超出二条线人员时,由人事行政部安排人事专员协助进行安检。3.物品放行规定3.1所有人员需要携带物品出入车间经过安检门时,必须把物品交由保安检查,保安根据本规定决定放行与否。3.2公司所有物料(产品物料等)出入时,保安须严格依相关制度进行检查核实,物料放行单必须有制造中心副总经理签核方可放行,如不便时可电话请示,或由总经理级(含总经理)以上人员暂代签核,第二天由制造中心副总经理补签,并由放行人于保安处做好登记,以便查核。3.3车间员工于产线清理的垃圾运出车间时,保安需对人及垃圾进行检查,如有必要,可将垃圾翻倒出,检查仔细是否混进物料。在检查中发现有物料混进,保安人员将得到5-50元的奖励,运物员工处罚5-50元。如保安未当场发现,而由清洁工在垃圾房中发现,保安人员将得到50元的处罚。4.其他规定4.1保安本人需暂离岗位时,须电话通知人事专员前往代岗。4.2保安如发现员工有违规现象,记下来通知人事专员,保安人员不得与员工发生语言或肢体冲突,工作态度须做到:有礼有节、尽心尽职、任劳任怨。如发现有此现象对保安员进行10元/次的处罚。五.本制度解释权归人事行政部,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试行三个月,三个月后无异议将直接实施。六.附件:《物品暂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