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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护校队职责及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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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巫山县朝元小学护校队建立及其职责〈一〉学校护校队成立决定为了维护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学校财产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经校长决定,特成立护校队。一、组织机构如下:组长:王义平副组长:刘吉全余国彦队员:袁绪金、王兴利、李明军、罗发国两坪乡安办电话:57634567安办主任谢先奎手机:13983507535巫山县朝元小学2014年5月〈二〉护校队职责1、护校队成员要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己遵守和维护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维护校园安定和谐。2、护校队成员要以校为家,树立“安全无小事”的意识,自觉投入到护校活动中来,自觉履行护校职责。3、护校队成员在执勤中要做到秉公办事,文明执勤,对校园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违纪行为及时给予劝说、制止,并及时上报队长几主管领导。4、护校队成员要有高度的组织纪律观念,如遇到学校有安全事故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必须立即集结,无条件听从指挥,阻止安全事故进一步发展,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师生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5、护校队成员要热情关心学校管理,自觉维护校园秩序,保护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敢于同扰乱学校教学秩序的一切人和事做斗争。6、协同学校门卫管理校园周边环境,防止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防止不法分子侵入学校破坏捣乱。7、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危害性玩具,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及时制止校园周围及校园内学生之间的打架斗欧事件及破坏校产事件,并将有关当事人移交当地派出所处理。8、自觉履行职责,按时到岗,手机24小时必须开机,对失职或擅自离岗的队员、队长或主观领导,学校将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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