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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平险:告家长书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1 |  大小:765KB

文档介绍
害医疗保险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附加疾病住院医疗费用保险合计2、条款责任简介:(请以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条款为准)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残疾、烧烫伤残疾,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进行治疗,保险人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的合理必要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50元部分在保险金额内按90%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经医生诊断必须住院治疗,保险人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的每次住院天数超过三天的,从第四天起,保险人按照被保险人合理的、常规的住院天数给付每日住院津贴。附加疾病住院医疗费用保险:被保险人自本附加条款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后初次罹患疾病,保险人就其初次罹患疾病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院住院治疗而实际支出的合理必要的医疗费用按条款规定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本计划保险期间为,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保障全面,保费低廉,能充分体现您对孩子的关爱。如果您同意为您的孩子投保,请填写好回执,并在“家长签名”栏亲自签名后返还给我们,经您亲笔签名确认的回执将成为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咨询电话:95509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骑缝章加盖处NO.XXXXXXXX回执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我同意为我的儿子(女儿)______________(年龄:岁,班级:)投保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学校设计的“学生幼儿综合保障计划”,保险费元,保险期间为: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我已阅读了条款责任简介,充分了解上述各项权益,并愿意享有保险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此回执经本人亲笔签名。家长签名: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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