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专科学校横向合作项目补充协议书甲方:市高等专科学校乙方:乙方于(时间)与委托方(单位)签订了横向合作项目。其中研究经费为元,目前到账经费为元。根据《镇江高等专科学校科研课题研究经费匹配办法》相关规定,乙方可申请匹配研究经费,并遵照下列要求选择执行:1、匹配经费少于5000元的(含5000元),乙方在取得匹配经费后需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论文要标注相应基金号)。项目结束后,学校组织专家鉴定验收,通过验收的颁发结项证书。2、匹配经费多于5000元的,乙方在取得匹配经费后需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目发表论文2篇,或者专著、编著、译著、教材、软件、数据库、模型、专利等成果1项。项目成果均应标注项目基金号。项目结束后,学校组织专家鉴定验收,通过验收的颁发结项证书。3、乙方也可以不申请匹配研究经费,则需按照横向合作项目合同的要求,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任务,项目结束后有委托方组织鉴定和验收。通过验收后,项目负责将委托方鉴定证书(明)和一份研究报告书交科技与产业处进行验收,合格后发给结项证书。甲方:镇江高等专科学校乙方:签字(章)签字(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