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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公司苗木采购、验收技术要求

上传者:qnrdwb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59KB

文档介绍
,以苗木美观效果作为依据,达不到效果的不允许进场。4.确定中标后,要求中标单位或个人在接到订货单后72小时内把苗木全部按质量标准和数量要求按时送到集团公司各工地。5.因苗木质量问题,单种苗木死亡率达到20%,付款期顺延;死亡率达到60%,该苗木不予以结算。因品种问题,苗木进场时不能确定的,出现问题全部由供苗商承担。6.因供苗不及时或因苗木质量不合格造成工期拖延的,公司将按该中标单位或个人本次供苗造价的2倍给予处罚。7.苗木的成活计算:乔木要求枝下高在2.5米以上的,不要求冠径的,在2.2米处以上发有2个以上健壮枝的算做成活(10%以内)。花木要求冠幅的,根据成活枝数予以折算(成活2/3枝数以上)。8、由于城市绿化标准模糊,具体验收计算标准要求如下:所有苗木规格按合同要求执行,对达不到规格要求的按比例进行折算(所有苗木在不影响整体效果的前提下取主要因素进行折合,影响整体效果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下浮)。具体折算规则:乔木胸径测量按地表以上1.2米处横截面积计算,例:10公分国槐250元,9.5公分国槐的价格为250÷10÷10×9.5×9.5=225.62元,低于9.5公分的不予以接收。9、苗木验收说明:苗木进场前园林公司通知质监签证部,由园林公司对进场苗木数量、质量进行总体把关,并对清点的数量进行分堆置放,以便抽查。质监签证部根据合同要求,对苗木的数量质量进行检查、计量,园林公司对符合合同要求的苗木数量办理相关手续,苗木栽植期间,苗木数量如有变动,需提前办理变更签证手续,对擅自调拨苗木的相关负责人将严肃处理。质保期满后,由园林公司、质监签证部及供货商共同对前期供应的苗木根据合同进行二次验收,按苗木成活情况扣除死亡数据与供苗商进行结算,并对各工程地块进行品种抽查,抽查苗木数量与前期挂账苗木数量相差较大的,追究园林公司相关人员责任。投标商代表签字:园林公司负责人签字:2013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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