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69人,服装制作工160人,中式烹调师39人,培训鉴定合格取证人数899人。主要做法是:一、正确引导,激发参加技能培训的积极性。服刑人员是监狱的改造对象,提高他们的生产能力和生存技能是当务之急。市人社局和洪泽湖监狱密切配合,立足服刑人员实际,分期分批地向他们宣讲参加技能培训的重要性,并通过典型引路、回归帮教,开展思想发动,政策咨询、技能培训、技能鉴定等服务工作,引导他们树立技能助人新生的就业观念,进一步增强他们刑释后的再输血、造血功能。通过宣讲、大部分服刑人员明白了社会在给劳动者提供广阔的就业空间的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激发了服刑人员学习技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今后培训、鉴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因人施教,提高接受技能培训的自觉性。从回归社会、回归就业出发,在服刑人员改造中,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因人施教,先后开展培训了一批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劳动强度小、便于操作的工种,合理设置职业技能培训学期,学习期满由人社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职业资格证书,满足了不同文化程度、刑期等服刑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需求,把技能型劳动者的培养融入监狱改造服刑人员工作中,为罪犯释放后就业或创业取得资格。三、?创新模式,着力提升技能、帮助就业。服刑人员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技能培训涉及面广,针对这一现实,人社部门及时指导创新培训模式,坚持面向社会,针对性引入社会培训机构,有效地解决了培训师资、鉴定设施等制约服刑人员培训的现实困难,根据培训需要,统一安排学员参加学习培训。这些举措,既增强了鉴定的灵活性,又极大地提高了特殊人群学习技能的积极性,让他们在教育改造同时掌握了一定的生存能力。经过考核鉴定,使服刑人员直观地接受和掌握了技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将培训鉴定合格、符合条件的刑释解救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等纳入就业因难人员和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帮助他们落实好就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