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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技术要求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18 |  大小:281KB

文档介绍
乱放,作业面清理不到位,则总承包商作业队将作业面清理后,所发生的人工费、机械费将在工程款中扣除。3.7.如总承包商现有的起重机械或者机具设备无法满足需要,而需另外制订方案,由各指定分包自行承担,或者由其再委托总承包商。地面或楼面的水平运输由各分包单位自行解决。3.8.在砌筑施工阶段的洞口复查要随土建施工进行,每天将已成活的洞口上下返线,检查是否有问题,并配合监理完成客户档案的编制,并对整改复查进行跟踪。4、成品保护4.1.塑钢门窗工程安装单位负责未移交给业主前的全过程的成品保管、保护。4.2.门窗运输时应妥善捆扎,樘与樘之间用非金属软质材料隔开垫好,吊运时选择牢靠平稳的着力点,防止门窗相互摩擦、挤压扭曲变形,损坏型材及附件。4.3.门窗进入施工现场后应在室内竖直摆放,成品和材料不能接触地面,底部用枕木垫起高于地面100mm以上,严禁与酸、碱性材料一起存放,室内应整洁、干燥、通风。4.4.门窗用的保护胶纸(不是指型材表面原有贴膜)应具有一定强度(必须采用不污染PVC型材的自粘胶带纸),注意框边应留出10mm不封贴以利于密封胶密封或水泥砂浆的嵌固。在工程移交前,不得拆除门窗表面的保护材料,过程中如有损坏,塑钢安装单位必须及时给予完善。在做塑钢窗保护应考虑预留外墙贴砖粘贴位置。4.5.禁止施工人员踩踏门窗,不得在门窗框架上安放脚手架、悬挂物品,经常出入进行施工专业的门窗洞口,应由门窗安装单位采用木板等材料做成U型槽对门窗下框进行保护,内衬苯板,防止门窗变形损坏,在施工过程中由塑窗厂家对保护膜定期维护。4.6.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塑钢门窗工程安装单位必须对门窗进行清洁,保护胶纸要妥善剥离,注意不得划伤、刮化PVC门窗表面,不得使用对PVC型材、玻璃、配件有腐蚀性的清洁剂。4.7塑钢门窗工程移交业主前,塑钢门窗工程安装单位必须再次对门窗进行清洁,要求同上。5.工程验收5.1.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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