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股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填写《投诉、举报处理单》;举报人要求答复的,应及时答复举报人。6、投诉举报处理的时限:(1)投诉案件应当在接到投诉人提供的书面材料之日起30日内处理完毕。对于举报事项复杂的争议可以延长30日。(2)举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2个月内办结。(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对具名举报的举报人,应当告知其延期理由:a)举报事项复杂,涉及多方主体的;b)举报事项调查取证困难的;c)举报事项需要专业鉴定的;d)其他需要延长办理期限的。7窗口咨询或投诉:西畴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联系电话:0876-7626902,地址:西畴县西洒镇龙泉上寨市场管理局二楼;8纪检监察投诉:西畴县监察局;联系电话:0876-3058047;9.信函投诉: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876-7622433,邮政编码:663599;10.网站:西畴政务门户网站s.。(六)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畴县人民政府或文山州住建局提出行政复议,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十五、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下载(s.)或在受理窗口直接领取。附件1在风景名胜区内要从事建设、设置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审批办事流程图提出申请?审核申请材料需要补正材料符合不予受理情形申请材料审核结果?不予受理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县住建局分管领导5个工作日内复审受理(5个工作日内现场勘察)发放《补正材料通知书》?材料不合格合格修改结果符合要求2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获取办理结果不合格通知申请人修改决定公开3个工作日内审定不予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