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正常有序的进行。根据有关质量管理制度规定,南水北调济南市区段输水工程施工I标项目部项目经理与项目质量检查员签订本质量责任书。一、质量目标1.施工员、测量员、质检员、试验员持证上岗率100%;2.原材料、中间产品及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合格率100%;3.产品质量一次检验合格率92%以上;4.产品质量一次交付合格率100%;5.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监督、检查;6.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准确率不低于95%;7.重大质量事故发生率为零;8.工程竣工资料的移交、验收,符合收集、归档要求。二、质量职责1.对质检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严格贯彻执行有关的合同文件、施工设计图纸、施工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和施工工艺。2.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工作。3.负责施工全过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及各工序交接的质量验收工作。对监测设备进行管理,定期保养送检。4.负责配合业主、监理工程师进行有关工程质量检查,及时填写质量记录、上报质量评定申报资料。对监理工程师指出有关工程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协助搞好工程质量成本控制。5.负责工程施工原始记录表格中属于质检人员检查签证的各项签认事宜,资料齐全、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履行签证手续。6.按规定时间向上级报送工程质量统计报表。7.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工程质量检查及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会议,对项目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在实施过程中对其关键工序进行重点控制与检查。8.对经检查确定为不合格品时,要按有关规定做好不合格品的标识、隔离与处置工作。9.对由于质检工作疏漏、失职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及损失承担责任。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三、奖惩按照上级及项目部有关质量管理奖惩办法执行。四、责任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束。此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项目经理签字:责任人签字:南水北调济南市区段输水工程施工I标项目部2008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