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4每万人口全科医生(人)1.511.82每千人口注册护士(人)2.542.74每万人口公共卫生人员(人)6.316.28 注:卫生人员和卫生技术人员包括公务员中取得“卫生监督员证书”的人数。下表同。表3 全国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数(万人) 人员数卫生技术人员2016201720162017总计1117.31174.9845.4898.8医院654.2697.7541.5578.5 公立医院534.0554.9449.1468.5 民营医院120.3142.892.4110.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68.3382.6235.4250.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52.255.544.647.4 乡镇卫生院132.1136.0111.6115.1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87.187.264.666.2#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9.219.114.214.2卫生计生监督机构8.28.36.86.8 其他机构7.87.43.83.7 (四)卫生总费用。据初步推算,2017年全国卫生总费用预计达51598.8亿元,其中:政府卫生支出15517.3亿元(占30.1%),社会卫生支出21206.8亿元(占41.1%),个人卫生支出14874.8亿元(占28.8%)。人均卫生总费用3712.2元,卫生总费用占GDP百分比为6.2%。(见表4) 表4 全国卫生总费用20162017卫生总费用(亿元)46344.951598.8政府卫生支出13910.315517.3社会卫生支出19096.721206.8个人卫生现金支出13337.914874.8卫生总费用构成(%)100.0100.0政府卫生支出30.030.1社会卫生支出41.241.1个人卫生现金支出28.828.8卫生总费用占GDP(%)6.26.2人均卫生费用(元)3351.73712.2 注:2017年系初步推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