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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窑坪村爱心超市积分规则【精选】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20KB

文档介绍
模范活动的,乡镇评选获奖的加10积分,村里评选获奖的加5积分。Р3、在村委的“农家书屋”看书时间达到10小时的加5积分。Р4、公然在村参与赌博的扣20积分,屡教不改的扣50积分。Р(五)配合工作积分Р1、积极参加村组会议及道德大讲堂等各项集体活动,并服从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会议的议事决定奖励2积分。Р2、主动学习脱贫政策、惠农政策,并积极宣传政策,在入户调查时可以准确回答奖励1积分。Р3、积极配合村上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产业发展工作,迎接各类检查、抽查工作等奖励10积分。Р(六)表彰奖励积分Р1、针对家庭里有在校学生的,凡获得学校奖励者,每次奖励5积分。在高考中考入211、985大学的奖励200积分,考入一本院校的奖励100积分,二本院校的一次奖励50积分。Р2、家庭成员中有获得行业奖励证书、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奖励的根据奖励层级奖励10-20积分。Р3、针对服役军人,在部队获得荣誉奖励的奖励家庭100积分,立三等功及以上一次奖励500积分。Р4、对于家庭成员能积极参与献血,且每累计400毫升的,凭借献血证,每次奖励50积分。Р5、通过政策扶持和产业扶持自愿申请退出贫困户的家庭,一次性额外奖励300个积分。Р(七)产业发展积分Р1、建档立卡贫困户每主动发展成功一项产业奖励50积分。Р2、主动引进设备建立杂粮加工、缝纫服务、洗衣服务、餐饮服务等家庭式生产作坊者根据效益奖励50—100积分。Р3、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销售农产品每销售出价值200元产品奖励帮助人5积分。Р五、兑换方式Р由“爱心超市”领导小组每月组织开展评定活动,并对每次的评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后积分分值记入评分登记表。于每月10号、20号、30号集中兑换“爱心超市”内的相应物品,不得兑换高于积分的物品,兑换物品后减相应的分值。Р本规定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超市自4月10日起进行试运行,并与5月1日正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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