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Р2.对导致或可能导致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重伤3人以上下10人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或有毒气体泄漏,采取初步措施不能有效控制,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2人以上中毒、留院观察、被困、失踪等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按规定在接报后立即书面上报合巢经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Р3.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Р(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Р(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Р(3)事故的简要经过;Р(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Р(5)已经采取的措施;Р(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Р五、应急响应Р(一)响应分级Р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公司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响应分为三级: Р1.一级:公司部门各班组内部能处理的事故。(现场级)预警是指有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已经出现发生事故的苗头,或事故发生的初期而做出相应的预警。Р2.二级: 公司内部能处理的事故。(企业级)预警是指已经发生了事故,但事故后果严重性或影响范围没有超出现场的控制能力,而做出相应的预警。Р3.三级: 需要请求消防、公安、卫生、安监、政府支援的事故。(社会级)预警是指事故后果严重性或影响范围没有超出企业的控制能力,但有可能会超出企业的控制能力,而做出相应的预警。具体包括以下事故:Р(1)液氨发生泄漏起火乃至于爆炸时,必须向合巢经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消防队请求支援灭火。Р(2)高压容器、压力管道破裂、爆炸时必须向合巢经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质监局请求支援。Р(3)库区内发生重大车辆事故时必须向公安、医疗等相关部门请求支援和处理。Р(二)响应程序Р本预案的响应程序内容如下:Р1.事故发生后,现场应急小组应根据事故类别,立即启动现场处置方案,并判定预警级别是否超过四级预警,若超过四级预警,则上报应急指挥部,并请求启动二级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