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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岭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15KB

文档介绍
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质时对案件线素处置情况进行跟踪管理,每周汇总、核对间题线索及处置情况。Р4.线索报送。线索管理实行逐件编号登记、建立管理合账定期汇总核对、全程签名备查制度。镇涉黑涉恶线素、“保护伞”及工作台账每周五向县扫黑办报送一次,并注明处置进展。Р5.线索交流。综治办建立由纪委、组织办、宣传办、派出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的业务例会制度,每周定期集中交流疑难業件线索索,决定线素的查处单位查处方式,并报领导小组领导审定后,分转相关单位组织查办证据确凿的线索,受理线索单位可边查边办,报县扫黑办备案。Р6.线索责任追究。对泄露、扩散与案件线索有关的信息、资料;向涉業人员通风报信;压、嗬、漏、改或擅自处理案件线索利用案件线索对有关人员进行敲诈勒索或接受宴请、财物等;未经领导批准,向其他他部门和个人提供线索材料;因移交不及时致使案件线索漏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子相应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Р四、保密工作制度Р1.文件流转保密。所有文件,特别是涉密文件,在收发、传递、送阅、办理、保管、归档过程中,必须建立明确的责任制,防止文件丢失和发生失泄密事件,极密文件要按规定的范围传达,不经批准,不许随意扩大范围,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Р转发、复印。Р2.档案资料保密。办公室的文书档案,统一由专人进行管理Р3.会议工作保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专项工作办公室召开的各种会议,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有关事项不能公开的,都应保密。会议作出的决定和讨论中涉及保密事项的,除由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传达办理外,其他人员不得在正式公布会议内容之前向外透露。Р4.情报信息保密。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机关查办的涉外案件的决策、方案和案件材料,均为秘密级事项工作。信访举报材料列入密级管理,个人不得擅自携带外出或者复制、拍摄、翻录。Р中共茶岭镇委员会Р2018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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