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追思会、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等明低碳的祭扫方式。(四)加强监督值守,开展巡查督查。为确保平安清明,民政部门及殡仪服务单位等始终把“安全第一”摆首要位置。在清明节前,市、区县两级民政部门,对公墓、殡仪馆、骨灰存放设施等场所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了消防器具配备、电器安全使用、易燃物品存放、安全疏散通道等进行了逐一检查。同时积极部署和参与农村各主要集中墓地、坟的安全防火等工作。在清明节期间的主要祭祀高峰期即3月29日、30日、31日,4月2日、3日、4日,市、区县两级民政部门督促各乡镇村(居)对重点防范区域和主要集中墓地墓穴进行逐个登记,每日有人把守,同时祭祀的人员、时间、祭祀方式等进行登记,杜绝在火灾易发地带燃物和燃具上,确保了清明节祭祀期间安全无事故发生。(五)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提升服务水平。3月下旬,根据市明办《关于开展“清明祭英烈”主题活动的通知》(x明办明电[2017]x号)精神,开展了“祭奠革命先烈,传承革命精神”主题活动,祭奠先烈、先人、先贤,引导未成年人慎终追远、缅怀先辈,铭记历史、学会感恩,珍惜幸福生活。广泛宣传殡葬改革在节约资保护环境及促进社会主义生态明建设发面的重要作用,宣传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全市各殡仪馆、公墓等进一步健全基本殡葬服务保障制度,重点完善了殡仪馆、公益性公墓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全面提升了殡葬服务水平。一是公布服务监督电话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等。二是公开经营项目及收费标准。三是增设便民服务项目和网点,如提供鲜花、免费开水、免费充电、免费打气、免费寄存等服务。四是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管理程序,禁止乱收费、乱涨价等不正之风。五是各殡仪服务单位加强对员工纪律教育,清明节期间不放假、不请假,工作人员全天候在岗,为群众提供优质、明和高效的祭扫服务,赢得群众对殡葬服务单位和职工的认同和赞誉。xx市民政局2017年4月日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