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疏散指示牌、消防水带、水枪、防火栓等器材设施要实行专人管理,认真做好日常检查与维护,且不能挪作它用,除正常运行损坏外,其它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的要照价赔偿。Р12、新建、改建、扩建与装修项目在立项、招标及施工前必须报保卫处进行审核备案,以便消防检查和监督,同时根据项目规模或重要性决定是否由公安消防机构审核验收,否则学校不予审计和结算。Р13、落实可燃物和明火管理,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及时纠正消防违法行为和消除火灾隐患;落实动火审批,未经审批或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的,不得进行明火作业。Р14、落实岗前培训,新上岗或进入新岗位的从业人员,未经消防安全合格培训的不得上岗。Р三、考核及奖惩Р学校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消防安全考核标准对二级单位(院、处、部、中心等)进行半年和全年综合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予以网上公布。Р对消防安全基础工作扎实、档案规范、宣传到位、措施得力、认真落实责任书的各项条款、责任范围全年未发生火警火灾、消防安全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报请学校批准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Р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责任单位的第一、第二责任人和负责人及当事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当年评先授奖、晋职、晋级资格,且对其申报明单位实行一票否决。Р(1)、因消防工作组织、人员、责任和制度不落实,领导不力、工作马虎,造成本责任范围内发生火警火灾的;Р(2)、因管理防范和宣传不力,发生火灾事故,使国家和个人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的;Р(3)、对消防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处置不当的,以致引发火情、火灾等问题的;Р(4)存在消防安全重大隐患,经保卫处提出整改建议而拒不认真进行整改的;Р对情节特别严重者,还要根据其承担的责任,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报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Р四、附则Р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由学校与校属各单位各持一份。Р本责任书适用于本年度,无新的精神不作更改,若部门领导人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