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6)上述区域的工作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准擅离职守;下班必须关闭电源,关窗锁门。7)必须配备充足有效的消防设备。2.易燃易爆物资储存、运输、使用的规定:1)易燃易爆物资应分门别类存放在危险物品仓库内或指定区域,不准混放在其它仓库,易燃易爆物资应设专人管理。2)厂内禁止存放雷管、炸药和导火线,若有必要,须经厂长批准,到厂防火工作组长(厂安全员)处备案,做好安全防范措施。3)遇热分解能自燃的物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的地方,禁止随便存放。4)遇水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不能存放在露天或低洼潮湿的地方。5)领用、搬运上述物品时,禁止滚动,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6)保管员要经常检查,发现包装渗漏要及时处理。1.3.3安全防火检查管理制度1.凡因生产、工作必须生火时,应在厂房外选择安全地点指定专人负责,作好安全措施后方可生火。用完后应彻底熄灭。2.凡因生产、工作必须在厂房内生火时,应经厂长批准,经厂防火工作组长(厂安全员)检查,划定安全区,作好安全措施后,方可生火。3.运行人员在接班或交班之前,应对管辖设备进行安全防火检查。4.仓库、油库、检修班、汽车班、食堂等处工作人员,每天下班之前应对其管辖范围进行防火检查。5.各值(或班组)每月应进行一次群众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全厂每季度组织一次防火安全检查。6.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之前,厂防火工作组长(厂安全员)应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每次检查要有记录,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安全员有权责令有关单位及时清除。7.发生火警,要立即报告厂长、厂防火工作组长(厂安全员),并立即扑救,不能立即扑救者,要及时报告消防队。火灾扑灭后应保护现场,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发生火灾单位应将原因、经过、损失情况报告厂长。1.3.4消防器材维护、保管及修理规定1.全厂的消防水泵,消防栓的维护、修理,检修公司负责定期维护检查,消防栓应定期做射水试验,厂安全员负责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