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矿井地面有火灾隐患的设施:储煤场(煤堆)、矸石山、木料场、Р炉灰堆场、爆炸材料库、易燃易爆场所等位置和布局;Р矿井地面主要建(构)筑物:井架(井塔)、井口房、变电所(站)、Р锅炉房、储油(罐)、油脂库等位置布局;Р 4) 矿井地面消防设施:消防水源(井)、水池、供水管网、消火栓、消防材料库等设施布置;Р 5) 固定、半固定消防灭火装置分布情况等。Р第四章地面建筑Р第一节地面各建(构)筑物类型及耐火等级Р建筑平面及竖向布置、防火、防烟分区(含高层建筑群房和跨层空间)及辐射于建筑物内的配套设施的防火设计及其依据。Р第二节地面建筑防火(烟)分区设计Р各单项建(构)筑物(井架/井塔、井口房、变电所(站)、机修、锅炉房、储油(罐)、油脂库)材料库等结构类型、建筑材料,主要承重构建的耐火性能、规格、耐火等级定级及其依据。Р第三节建筑防火间距Р根据设计项目地面(新建、改建或扩建)单位工程、地下、半地下建筑布置关系,论述其各类建(构)筑物(包括:民用建筑、高层建筑,厂房,仓库,甲、乙、丙三类液体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可燃材料堆场,城市交通隧道,电厂,爆炸材料库房、人防工程等)的防火间距,并说明执行《建筑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第3~5章相关规定和‘本文附件’矿井及选煤厂建筑防火安全间距。Р第四节各建筑楼板、隔(防火)墙、防火门窗和管道井分隔要求Р楼板、隔墙、防火墙、防火门、窗及舞台口上部和管道井等的分隔是否符合规范要求。Р第五节有爆炸危险的生产厂房的防爆措施Р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生产厂房的防爆措施,如结构选型、泄压设施的材质、重量和面积、墙面、地面及洞口的做法。Р第六节人口密集型建筑物内安全出口、安全疏散通道Р建筑物内疏散走道,安全出口和楼梯间形式、数量、位置、宽度、疏散距离及通向屋顶和地下室楼梯的安全疏散设施的设计和依据。Р第七节特殊、危险建(构)筑物防火、防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