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林员。“家有家规、国有国法”,任何一个单位都要有个规章制度,否则“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那样,护林员工作就走了过场,就起不到应有作用。既然大家进了林业门,就要自觉遵守纪律和规章制度,就不能像以前一样不受约束。局里已制定了护林员管理办法,对如何管理护林员已经规定的很详细了,希望大家严格遵守。这里明确一下,护林员的日常管理由各乡镇林业站负责,各林业站要根据护林员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自己的日常管理制度,要明确划分管护责任区,制定考勤制度,监督办法等等,确保管护效果。林业站每月5号前向林业局一次表,对上月护林员工作情况进行汇总,林业局结合平常掌握情况,以及对报表的抽查情况,综合确定护林员工作情况,并按护林员管理办法兑现劳务补助。林业局每季度召开一次总结会,对护林员工作进行点评,每年召开一次考核会,考核严格按照护林员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担任护林员,管护效果明显,成绩突出的,还要给予奖励;考核不合格的要调换护林员;在护林中监守自盗,或参与破坏森林资源活动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护林员管理办法是很严格的,规定的扣除劳务补助款项较多,对此,大家也不要有思想负担,认为本来补助就不多,东扣西扣就没多少了。其实大家认真学习一下,就会发现扣除劳务是有限制的,如对管护区内违法用火行为,不制止的,扣除50元劳务补助,如果制止了,就不扣除;发生火警、火灾不及时报告的,扣除100元劳务补助,如果及时报告了,就不扣除,等等。同时,护林员管理办法中还规定了许多奖励措施,只要努力工作,成效显著,还要奖励。对此,大家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只要按照规定该制止的制止了,该报告的报告了,该协助调查的协助调查了,就能干好护林员工作。Р总之,从今天开始,大家就正式上岗履行护林员职责了,希望大家认真按照要求开展好护林员工作,确保自己管护范围内的林业资源安全,为建设生态强市做出应有的贡献。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