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2、项目办理涉及到两个窗口的,实行联办制,业务科安排受理窗口填写联办件通知书,并及时传递给联办窗口,并联办理。Р3、项目办理涉及到三个窗口以上的,实行会办制。由中心分管负责人及时召开各相关窗口负责人参加的联办会议,集中办理。Р4、对需报省、市批准的事项,实行专人服务制,由相关窗口明确专门人员帮助申办对象去省、市办理。Р5、各窗口对重大项目的办理要建立相应的台帐,做到一事一档。Р(四)督查Р督办科对重大项目办理事项的服务效能加强跟踪督查和回访调查,对服务不力,造成影响的将予以严肃处理。Р四、实行重大项目审批“直通车”的工作要求Р(一)各窗口在重大项目的办理上,要对项目的服务明确“一个人”,对项目所需申办材料及收费做到“一口清”,对项目申办材料的指导、审查、审批实行“一条龙”。要改进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坚持特事特办、急事快办、难事帮办。要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原则上内资企业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外资企业在7个工作日内报市审批,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做到随到随办。Р(二)业务科要加强与各窗口的业务协调和衔接,做好重大项目的接待、登记、事项交办、全程服务等工作。Р(三)各科、各窗口要密切配合,对重大项目服务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加强沟通,及时协调,确保中心内部运作一盘棋、服务项目高效率。Р五、重大项目审批“直通车”工作的组织领导Р中心成立中心重大项目审批“直通车”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调整投资工业企业500万元以上项目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两个领导小组都由中心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业务、督办的负责人任副组长,业务科、督办科和相关窗口的负责人为成员,日常工作由业务科负责。Р各窗口负责人是重大项目审批“直通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统筹安排好涉及本窗口服务事项的全程帮办工作。同时加强各镇(区)审批联络员的业务培训和队伍建设,发挥他们在本镇(区)重大项目帮办服务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