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城乡规划设计、测量、档案管理等工作。Р3、成立县市政园林管理局,暂定为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高配为副科级。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市政公共设施、园林绿化的维护和改造等。原县城管局园林绿化管护职能移交县市政园林局。Р县住建委将廉租房、公租房建设和城市棚户区改造等职能委托给县房地产管理局履行。Р五、实施步骤Р(一)前期准备阶段(4月20日至6月20日)。根据外地成功经验,结合我县实际,拟定改革方案初稿;征求县四大班子领导以及有关部门意见,对改革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将改革方案(讨论稿)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研定。其中,涉及机构设置调整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Р(二)机构组建阶段(6月21日至7月20日)。成立改革工作领导组,召开专门会议,按照研定方案组织实施;组建新设立机构班子,抽调招聘工作人员,安排工作场所,购置必要的办公设备。Р(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20日至7月31日)。由改革工作领导组检查涉及单位的建章立制、人员到位、工作运转等改革任务完成情况,针对检查出现问题,限期整改完善。Р六、保障措施Р(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分管县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编办,负责改革的日常工作。Р(二)积极稳妥推进。加强部门协作,认真制定分阶段实施计划和分部门实施细则,有序组织实施;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重点宣传改革目标任务、主要措施等,引导干部职工认清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状况,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确保改革有序推进。Р(三)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坚决防止改革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现象,确保改革期间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确保改革目标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