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电瓶车使用管理制度2018.5.16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41KB

文档介绍
元(维修费用自理);Р7.3.6驾车工作中吸烟、接打电话(工作电话须在车辆静止情况接打);Р7.3.7急停造成路面刹车痕,面积较小的。Р7.4电瓶车驾驶员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一次记3分、罚款100元并通报批评:Р7.4.1驾车不慎造成经济损失在200元以内(维修费用自理);Р7.4.2车速25km/h—30km/h;Р7.4.3景区内使用喇叭或催促游客让路;Р7.4.4行车过程中抢道,超车;Р7.4.5恶劣天气未开启警示灯;Р7.4.6行车前未进行车辆性能检查;Р7.4.7电瓶车卫生较差。Р关于记分周期和记分分值。本规定一个记分周期为一年,以驾驶员初次领取驾驶证之日起计算,以便于管理。一个周期内总分值为12分。扣完后取消驾驶资格待重新培训考核方可上岗。若发生以上违规,部门相关管理人员负有直接管理责任,一并处罚,若无任何违规行为发生且车况维护较好,行政管理部将进行年度评估给予奖励。Р8制度监督管理Р8.1此制度由景区运营中心负责主要监督管理;Р8.2公司安委会成员、公司部长以上人员协助监督管理,有权进行处罚。Р附录一Р电瓶车使用日检表Р检查项目Р日期Р轮胎Р刹车系统Р方向盘Р电瓶Р电瓶水Р照明灯Р倒车镜Р雨刮器Р电机Р油漆Р电门Р责任人Р备注Р部门负责人审核: 车队负责人审核: Р附录二Р秦皇岛市山海关区第一关旅游发展有限公司Р电瓶车安全管理责任书Р为了全面推行公司各个系统的安全责任制,强化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维护山海关景区正常的营运秩序。确保公司财产、员工和游客人身的安全,特立此状。Р一、责任对象Р (员工)是(中心/部门)电瓶车安全责任第一责任人,对(范围)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Р二、责任日期Р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到年月日止,新年度责任书未签定前,原责任书继续履行。Р责任人直属负责人: 责任人:Р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