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的(但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替代投标方案的除外);投标单位名称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未能通过本办法中规定的符合性和完整性评审的;投标的内容属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小组按规定予以拒绝的;投标的实质性内容与投标单位在资格预审阶段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相应内容相比存在实质性差异或背离的;投标单位报价被招标小组认为有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且不能合理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投标单位拒绝招标小组的质疑和澄清的;评标过程中,招标单位或招标小组发现投标单位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投标单位的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招标文件及本办法其它有关实质性规定的。材料选用有任何一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如招标人并未增加工作内容、扩大承包范围、提高工艺和材料档次,也未实质性加重投标人责任,投标人无理由上调投标总价的。(如汇总错误、对技术标存在重大理解偏差的除外)6.6、评标程序6.6.1、评标准备招标小组成员会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的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款、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办法、标准、条件和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条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熟悉本办法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办法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招标小组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6.6.2、质询和澄清当投标单位的个别投标价格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招标小组对投标文件内容有疑问的,包括错误和不平衡报价的修正中发现的疑问和投标文件有本办法规定的细微偏差,招标小组将在分析具体疑问的基础上,以书面或答辩会形式向投标单位质询并要求该投标单位做出书面澄清或补正,但投标单位的书面澄清或补正不得对投标文件做出实质性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