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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防治工作管理实施方案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16 |  大小:39KB

文档介绍
气管镜检查(怀疑存在支气管结核或肿瘤者); Р(5)痰结核杆菌定量PCR;Р(6)肺组织活检。Р4.不具备诊断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及时将肺结核可疑者转诊至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断。Р二、肺结核治疗Р(一)治疗地点的选择。Р1.在非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的肺结核患者,应当转诊到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或住院治疗。Р2.在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的肺结核患者,可在确诊机构治疗,或将患者转诊到其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Р3.对具有以下指征的患者,可考虑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Р(1)存在较重合并症或并发症者;Р(2)出现较重不良反应,需要住院进一步处理者;Р(3)需要有创操作(如活检)或手术者;Р(4)合并症诊断不明确,需要住院继续诊疗者;Р(5)其他情况需要住院者。Р(二)治疗方案选择的依据。Р根据《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08年版)》,《临床诊疗指南•结核病分册》,《耐药结核病化学治疗指南》。Р(三)诊疗过程中的检查检验项目。Р1.血常规、肝肾功能(含胆红素):治疗开始前检查1次,治疗开始后第2-4周检查1次,以后每1-2个月检查1次;结果异常者检查频率可适当增加。Р2.尿常规(使用注射剂者):治疗开始前检查1次,以后每1-2个月检查1次;结果异常者检查频率可适当增加。Р3. 尿妊娠试验(育龄期妇女在治疗前检查);Р4.电解质(使用卷曲霉素者):治疗开始前检查1次,以后每1个月检查1次;结果异常者检查频率可适当增加。Р5.痰抗酸杆菌涂片镜检:治疗开始前检查1次,治疗第2月、5月、6月(复治患者为第8月)各检查1次;耐多药结核患者注射期每1个月检查1次,以后每2个月检查1次。Р6.听力(使用注射剂者,如链霉素、卡那霉素、阿米卡星)、视力、视野(使用乙胺丁醇者):治疗开始前检查1次,治疗开始后第2-4周检查1次,以后每1-2个月检查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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