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要的条件,并按受托方的要求,提供清产核资单位完整的会计凭证、账册、报表以及在专项审计过程中所需要查看的其他各种文件资料。Р2.清产核资单位对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保证清产核资结果真实、合法、可靠负有全部责任。Р3.受托方认为需要发函向有关部门询证时,委托方应提供协助,并承担必要的邮寄费用。Р4.作为审计程序的一部分,清产核资单位应提供一份专项审计声明书,对有关清产核资方面的情况作必要的说明。Р5.委托方应正确使用专项审计报告,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受托方无关。Р6.委托方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业务费。Р出具清产核资审计报告的时间要求Р(一)委托方应于年月日前,通知所属清产核资单位按规定作好清产核资的各项准备工作,提供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所需的全部资料。Р(二)受托方将根据贵公司清产核资工作进度,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出具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Р如果在清产核资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清产核资工作如期完成的,需通过双方协商变更约定事项。Р业务费金额及支付方式Р本次清产核资专项审计业务费为人民币(大写) 。Р上述费用在签定业务约定书后支付乙方50%服务费,剩余50%在出具报告后一次性付清给乙方。Р?Р五、审计报告的使用责任Р受托方向委托方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一式份,这些报告由委托方分发、使用,使用不当的责任与受托方无关。Р六、违约责任Р签约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Р七、对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Р本约定书执行过程中如出现双方需再作约定的内容,由双方协商而定,所形成的文件作为本约定书的补充附件。Р八、约定书的有效期间Р本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本约定自签定之日起生效,约定事项全部完成后失效。Р委托方: 受托方:Р乙方负责人:(签章) 甲方负责人:(签章)Р Р 签订地址:Р 签订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