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 Р10、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袋、容器外面应标识,标识包括科室、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 Р11、回收员每天到医疗废物产生科室回收包装好的医疗废物,做好与科室之间医疗废物种类、数量、交接时间等内容的登记工作,实行双签名制度。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送至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点,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存处,暂存时间<2天。 Р12、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袋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3、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Р 14、医疗废物回收、焚烧人员应加强职业防护,给配备工作衣、胶鞋、手套,必要时用连体防护衣。 Р15、日常医疗废物交接时应填写《医疗废物登记联单》,一式两份,每日一张,由医疗废物回收人员与科室,暂存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与焚烧人员交接时共同填写,保存时间3年。 Р16、坚决禁止负责医疗废物回收、运送、焚烧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禁止在生活垃圾堆放点处丢弃医疗废物。 Р17、门卫应对出院废品进行严格检查,严禁医疗废物外流,加强运送车辆管理,禁止废品回收人员私收医疗废物。 Р四、管理措施: Р1、落实医疗废物管理负责制。 Р第一责任人→监控管理小组组长(主管院长)→感控科→医技科主任、临床科室护士长→回收员→运送交接签名。责任到岗,落实到人,各环节有人抓有人管。 Р2、要求各科严格遵守医疗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把医疗废物管理纳入科室日常质量管理工作之中;做好本科室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检查、督导和指派专人管理本科室的医疗废物,按其分类要求收集、打包,并做好交接登记;严禁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混装,严禁工作人员私下买卖医疗废物。 Р3、要求医疗废物监控小组及感控科加强对全院医疗废物管理的指导、监督、检查,并纳入院质量考核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