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全部工程,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工程的工程款从乙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Р11、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结构物和地下管线及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罚款。Р九、事故处理Р乙方有责任教育施工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及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Р十、争议Р1、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取下列方式解决争议:依法向张店区人民法院起诉。Р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Р(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Р(2)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Р十一、承诺Р1、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Р十二、文物保护Р在工程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以内通知甲方,乙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如乙方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Р十三、合同解除Р1、如果在乙方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发包人与甲方合同终止,甲方应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Р2、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Р十四、合同份数Р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Р十五、合同生效Р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盖章之日生效。Р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Р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Р 联系电话:Р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