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非法集资活动信用承诺书(市场主体名称)现郑重承诺:一、不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或集资诈骗活动,不使用非法募集资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诚信自律,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二、积极响应政府部门开展的防范非法集资培训和宣传活动,关注和了解防范非法集资知识。积极参与、支持政府部门所倡导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和打击活动,坚决抵制并检举揭发非法集资活动。三、自愿无条件接受各级政府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同意有关部门将企业相关情况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主流媒体向社会公示。如果违反以上承诺或发生直接、间接参与非法集资的行为,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负全部责任。承诺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手机号码:全体投资人(盖章、签名)年月日备注:1、本文书适用于被列入重点监控行业的市场主体办理设立登记和经营范围变更登记。2、企业申请设立登记时,由拟任企业投资者和法定代表人(合伙事务执行人或代表/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署;申请变更登记时,由法定代表人(合伙事务执行人或代表/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署,企业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