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线路跨越施工方案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11 |  大小:216KB

文档介绍
下表要求。Р⑧在跨越线路未停电之前,搭设跨越架时,跨越架立杆应保持与带电体3m的安全距离,达不到安全距离时应停止搭设,待停电后方可继续搭设。跨越架必须搭设牢固可靠,立柱埋深不得小于0.5m,简易架埋深应加大,并要有撑杆或拉线,撑杆和拉线对地夹角不应大于60°。跨越架搭设形式应根据被跨物的大小和重要性确定,重要跨越架应由被跨越单位派人员监督搭设。跨越架的中心必须在线路的中心线上,跨越架应超出两边线1.5m,架顶应搭设“羊角杆”两杆间距为1.5m,绑扎铁线回头应紧靠木杆,防止作业时刮衣服。拆除跨越架时,应由上向下逐跟根拆除,拆下的材料应有专人专递,不得向下抛扔,不得用成片放倒的方法拆跨越架。跨越架两端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置剪刀撑。拉线的挂点或支杆或剪刀撑的帮扎点应设在立杆与横杆的交接处,且与地面的夹角不得大于60度。支杆埋入地下的深度不得小于0.5m。Р⑨进入施工作业现场必须正确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绑扎安全带,设监护人,指挥要用旗帜,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如果信号不通则马上停止抽线和紧线施工。Р⑩严禁施工人员酒后作业,施工人员严禁违章作业,不得影响他人安全作业,有权制Р作业指导书Р作业项目名称Р第 7 页共 50 页Р35KV集电线路工程Р止他人违章作业。Р在带电体附近作业时,最小安全距离应满足下表的规定:Р越线架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单位:mР电Р压Р等Р级Р距Р离Р被跨越电力线路电压等级Р10kVР66kVР架面与导线水平距离(m)Р1.5Р2.0Р无地线时,封顶杆(网)与导线垂直距离(m)Р1.5Р2.0Р有地线时,封顶杆(网)与地线垂直距离(m)Р0.5Р1.0Р越线架与被跨越物的最小安全距离(m)Р距离说明Р被跨越物名称Р铁路Р公路Р通信线Р距架面水平距离(m)Р至路中心:3.0Р至路边:0.6Р0.6Р距封顶杆垂直距离(m)Р至轨顶:6.5Р至路面:5.5Р1.0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