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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医政工作计划与全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意见汇编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  |  页数:12 |  大小:45KB

文档介绍
体规划的规划期为五年。总体规划由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XX年初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布。Р(二)编制专项规划。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指导该领域发展并决定该领域重大项目投资的依据。各区县、各部门要针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研究提出确需编制的专项规划。“十三五”专项规划规划期原则上到2020年,可根据需要展望到2025年或者2030年。初步安排重点专项规划15项(见附件1),由市发展改革委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报市政府审定后印发。一般专项规划,由市有关部门提出并负责编制,与市发展改革委进行充分衔接,报市政府同意后,由规划编制部门或市发展改革委自行印发。请市各相关部门于11月底前将需要编制的一般专项规划编制计划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各专项规划原则上XX年底前完成,XX年6月底前印发。Р(三)编制区县规划。各区县规划由各区县政府组织编制。适当控制规划数量,不强求上下对应、以规划落实规划。规划编制进度以及规划中的跨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和重要资源开发项目、重要规划目标和指标设置等要与上一级规划进行有效衔接。Р三、工作步骤Р第一阶段,从现在开始到XX年3月,规划基本思路起草阶段。开展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起草规划基本思路。初稿形成后,召开专家咨询会,听取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最终规划基本思路,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并报省发展改革委。XX年11月底前,将我市争取纳入国家和省“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的重点事项报省发展改革委。Р第二阶段,XX年4月至10月,规划《纲要》框架形成阶段。从XX年初到市委关于编制“十三五”规划的《建议》出台前,围绕重点问题进行调研,研究提出规划的重要指标、重大工程和项目、重大举措及政策导向等,组织开展规划《纲要》的研究起草,形成规划《纲要》框架。同时,开展市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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