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清运协协议Р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Р乙方:Р为了确保******废水处理站,正常运营。甲方将脱水后污泥外运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条款,签字后严格履行。Р一、协议期限及承包费用Р协议期限为2015年9月至2016年9月。Р一年处理污泥费用为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结算方式为:每三个月甲方给乙方支付人民币两千元整(¥2000.00)。乙方承担拉运污泥产生的所有费用。Р二、双方责任及义务Р甲方责任及义务:Р1、保证提供的泥饼平均含水率不超过80℅。Р2、甲方发现协议中的问题或者对乙方有特定要求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以便及时解决处理。Р3、甲方应根据本协议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Р乙方责任及义务:Р1、乙方将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清运污泥。Р2、乙方自己承担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环保责任。Р3、正确操作运输车辆,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不抛洒、不漏失。保持车辆清洁,不污染甲方厂区。Р4、乙方在清运过程中自觉遵守交通,运输途中其车辆、人员若发生任何问题均由乙方承担。Р5、乙方自备车辆、劳力、工具等支出,如因乙方人员的不当行为或不良管理等原因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的补偿。Р6、若因乙方操作不当造成污泥散漏,乙方应立刻清理干净。Р7、污泥要及时清运,保证产出污泥不影响甲方正常运营。Р三、安全管理Р乙方认识到本协议所隐含的风险,乙方愿意承担风险并尽量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Р四、违约责任Р除不可抗力外,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甲方无法正常进行污泥脱水。达5日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协议。Р五、争议解决Р本协议双方就本协议的效力、内容、解释、履行或其他任何方面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Р六、其他事项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法律效益等同,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Р甲方: 代表人:Р乙方:Р身份证号: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