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责任书Р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强化“扫黑除恶”工作纪律,落实各级工作部署,主动参与涉黑涉恶线索摸排,积极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精神,特制定本工作责任书,要求各派出所认真履行如下职责: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配合相关部门落实“扫黑除恶”工作并纳入工作议程。Р切实加强对专项工作的领导,各派出所负责人要亲自组织指导“扫黑除恶”工作的宣传发动,采取有效的工作方式,组织全所民警、领导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Р按“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专项工作的开展,确保完成工作任务。各派出所要配合上级公安机关深入摸排本区域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并及时通报或移交上级公安机关。Р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重视,全面落实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理顺各方关系,建立完善的“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长效机制。Р为“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在人、财、物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加大工作经费投入,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Р虚心听取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完善工作机制。Р认真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保密制度、线索排查制度,不向黑恶势力通风报信、通报案情,不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Р公安局(印) 派出所(印) Р第一责任人: 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