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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师范学院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共建协议书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35KB

文档介绍
动等。Р3、乙方同意成为甲方的政产学研合作基地,并由甲方进行正式授牌。乙方在生产许可的情况下,应积极支持承担甲方师生的相关实习(实训)任务,并选派有一定实践经验和理论水平、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实习(实训)期间的指导与管理工作。Р4、乙方积极参与甲方举办的毕业生招聘会,甲方向乙方优先推荐本校的优秀毕业生。Р5、乙方建立一个面向甲方的学生毕业设计和实践实训基地;接收甲方学生的教学参观、见习、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活动,统筹安排实践学生,并指派学生毕业设计和实习实践指导教师,并及时交流情况。Р三、互惠共享Р1、双方本着互惠原则,双方共同开放有关实验室、研究室(所)与技术中心,共享科研仪器设备和设计仿真软件,尽力为生产和研发提供便利,力争取得“双赢”。Р2、双方共享科技成果数据库、技术标准数据库、科技文献、图书资料等专业平台。Р3、甲方为乙方进行行业技术情报收集与分析、产品及设备技术资料翻译,乙方支付适当的劳务费。Р4、甲、乙双方可联合组织学术活动,主办本地区行业、产业学术年会,邀请知名学者进行学术讲座等形式,开展国内和国际技术交流。Р四、合作保障Р1、甲乙双方联合成立由双方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政产学研合作领导小组,负责双方合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职能是负责制定具体的合作计划,协调指导合作事宜,Р安排专人联络与沟通,落实具体合作项目。Р2、双方商定的科技项目、成果转化项目、实习安排和人才培训等将另行签订专项协议或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确保各项合作项目能顺利开展。Р六、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到期后根据合作情况,经友好协商后再进行续签。Р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Р甲方: 湖州师范学院(盖章) Р Р委托代理人(签名) Р 年月日Р乙方: (盖章) Р 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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