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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安全维稳预案(2011年修订)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11 |  大小:2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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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3、涉稳事件的处理方案(1)“特殊时段期间,如发生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群体性突发事件等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涉稳事件时,必须第一时间报到教育体育局。(2)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收到发生上述事件的信息后,立即进入指挥岗位,具体部署防范工作,组长要亲临指挥,现场处置工作组人员要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并做好说服教育工作,防止事态的扩大和引发群体性事件。(3)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处于临战状态。教育体育局和学校要认真落实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应急处理小组要安排好人员24小时值班,各有关单位的领导要坚守岗位,指挥调度,根据事态发展采取有效的措施,必要时,联合公安、综治等部门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同时向县委和县政府汇报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4)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不许散布不负责任的言论。七、善后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处置后,应急处理小组要进行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并写出书面报告。在加强正面引导的同时利用事故(件)的经验教训对师生进行教育,迅速恢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认真检查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杜绝类似事件再发生。八、建立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处理完毕后,有关单位要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县教育体育局。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时,要以坚定的立场、严明的纪律、英勇的精神确保教育系统人员及财产安全,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单位的主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隐瞒、缓报、谎报或阻碍他人报告的;   2、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   3、不服从应急领导小组指挥的;   4、在处理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5、在处理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时相互推诿、胆小怕事、畏惧不前、临阵脱逃的;九、本预案由雅江县校园安全事故和涉稳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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