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使用消防水,且停止一切生活用水及其他非生产用水。Р全厂供水中断时化学值班员要随时向值长汇报除盐水箱的水位变化情况。值长要根据水箱水位的下降情况及时下令进行减负荷,确保机组的安全运行。若水位下降较快不能保证机组的安全运行时,值长应汇报有关领导,停止部分机组运行。Р300MW机组侧值长接到坑口600MW机组侧值长告之,坑口电厂发生全厂供水中断后,值长应汇报有关领导,同时要求集控主值机力通风塔禁止排污;辅助蒸汽联箱对外供汽后疏水不能回收的用户,停止供汽;现场所有疏水排大气门关闭;锅炉禁止进行吹灰;停止锅炉连排、定排。值长随时与坑口电厂值长保持联系,坑口电厂全厂供水中断恢复后,恢复机组正常运行方式。Р供水系统中断事故救援指挥部,接到事故报案后,立即启动供水系统中断应急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扩大。Р指挥部成员产迅速向上级领导报告事故情况。Р发生事故的单位迅速查清事故发生的地点,部位原因如泄漏部位,自己不能控制的应向指挥部报告并提出抢修的具体措施。Р当事故处理基本得到控制后,应保持事故现场。Р电厂所属各专业要按厂部、安全事故急救援指挥部,所属专业,应急救援小组的具体要求做到人员齐全,设备备件抢修工具应急车辆抢救报告等各种抢救物资准备充分。Р5 善后处理Р5.1 故障单位做好对财产损失和事故伤亡人员的调查、理赔工作,做好事故涉及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Р5.2 收集检查故障应急过程中的相关记录、对本次应急工作进行评估。Р6 事故调查及责任追究Р6.1事故调查Р6.1.1发生供水中断事故后,按照有关规定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处理应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