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自律承诺书Р申请社会团体名称Р住所Р邮编联系电话Р传真电子信箱Р资阳市民政局:Р现申请办理Р登记事项,按照诚实守信和自律原则,承诺如下:Р 1.提供的全部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完整、准确。Р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严格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不得超越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Р3.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诚实守信,公平公正。不乱收费,不搞垄断价格、不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Р4.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民主决策、民主选举和民主管理制度,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本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Р5.恪守非营利原则,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严格财务管理制度,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使用经费,不接受任何可能对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资助。Р6.主动公开单位年度工作报告、业务活动、财务状况等信息,开展行业自律,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报告重大事项和涉外活动。Р7. 不能借以开展公益活动为名开展非法集资、非法募捐等借机敛财。Р上达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依法处理。Р 承诺人:Р 年月日Р注:社会团体申请成立登记,由全体发起人签字盖章;社团体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社会团体申请注销登记,只需承诺提供的材料全部真实、有效、完整、准确,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