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的运行程序。Р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和镇政府核实的证明材料;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c、公示无异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义务教育贫困学生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Р 5、发放程序Р 受资助学生确定后,待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拨付到校后,制定发放花名册,将补助金一次发放到学生个人,受资助学生和家长在发放花名册上签名。Р6、学校对下拨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都能按照上级要求全额发放到贫困寄宿生家长手中,无代领现象发生,更无截留、挪用资金现象。Р四、资金管理情况Р1、学校收到资金后,根据文件精神落实相关工作,填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花名册,完成国家资助系统享受一补学生信息系统上传工作,经资助中心和学校校长审核无误后,由校长签“同意发放”后,学校由班主任签字、学生本人及家长签字后发放,发放后存档备查。Р2、结余资金情况Р每年下发的学生资助资金,按照指标、按金额全额发放,不可能有结余资金。Р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待改进的方面Р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我校此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Р 一是我校贫困学生较多,但由于补助名额有限,还有一部分贫困学生却得不到补助。Р 二少数群众见利相争,给贫困学生评审认定工作正常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Р三是有些学生不在校寄宿,但是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却不能享受补助。Р 四是“两免”和“一补”政策的宣传力度“家喻户晓”还不够,要做到“人人皆知”,努力形成全社会都关心支持局面。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资助工程是一项深得民心的工程。我校将根据中央及各级政府的有关精神,继续做好此项工作,让政府放心,让人民满意。Р 留凤关镇中心小学Р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