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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设计服务计划和建议书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28KB

文档介绍
应根据需要和可能及时进行设计更改。Р所有设计更改和修改的内容均应形成正式文件,由设计人填写《规划设计更改通知单》, 《洽商记录》经投标段技术负责人和审核人验证后发放,并负责处理确认中提出的问题。Р设计确认意见必须由确认方出具并签字盖章形成书面文件。设计确认意见要及时归档,妥善保管。Р设计确认后,除已处理的问题外,标段技术负责人负责将确认意见纳入下一阶段的工作中。Р如在方案、初步设计过程中;或在施工图设计过程中发生需设计变更、设计补充等事项时,我方会专门派出设计变更小组赴现场实际勘测及形成书面材料备案,设计变更小组由项目负责人及3名设计人员组成。在方案设计完成后,会组织一定的专家评审,并获得相应的专家指导。Р1.7.2设计进度措施Р组织设计力量考察现场————深化了解设计文件意图和设计职能分工————各个职能专业具体负责专业明确————定时定期给出设计文件的审核。Р在接受任务之后,设定标准的时间节点计划,并交与业主审核并修改通过。Р除去资料提供不及时、现场有变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轻易改变提交图纸方案的时间节点。Р充足的设计人员储备及负责人、总工、院长的高度重视。Р1.7.3后期服务保证措施Р后期服务是设计全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提供优质、高效的后期服务对于贯彻设计意图,保证设计质量具有重大意义。Р我单位提供的后期服务主要有以下内容:Р①.保证在工程项目建设周期内,选派具有专业职务、岗位资格的设计人员能及时、有效的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以确保设计和服务质量。如果原设计人员不能到场,则由授权人代替。Р②.对于重大的或原则性的问题,及时向更高一级负责人反映情况,必要时报请院技术委员会解决。Р③.如果因施工现场等情况变化引起设计变更,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按照院关于设计文件变更的有关规定程序执行。Р④.设计人员在施工配合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建设方、监理方、施工单位索取任何形式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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