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教委教育下发的有关提高语言文字水平的通知精神,根据省教委和省语委的有关文件,教师普通话等级、测试成绩和语言文字水平,将作为教师业务考核合格的重要条件。为推动这项工作,使我校教师普通话水平基本达到规定要求,学校将有计划的开展教师语言文字培训工作。Р 一、指导思想Р 说好普通话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对于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对于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培养爱国主义情操、增强民族凝聚力都具有重要意义。教师在推普工作中承担着重要使命,对学生的普通话水平有直接影响,因此教师应自觉成为推普积极分子。Р二、领导小组Р班主任校本培训领导小组Р组长:吴明喜Р副组长:徐章田Р成员:蒋瑞华、邓义生、周杰、廖银军、廖四春Р三、培训目标Р 根据要求,教师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为合格,语文教师应略高于其他学科教师的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使用、维护国家规范化、标准化文字。Р 四、培训形式Р 以业余自学为主,集中培训面授辅导为辅。面授辅导由我校普通话测试成绩较高的老师授课及辅导。Р五、培训内容Р 根据我校普通话水平现状,并结合我校教学工作实际,我校将进行以下方面的培训:Р 1. 普通话韵母--鼻韵母、普通话韵母——单韵母(音节)指导与训练;Р 2. 普通话音变指导与学习;Р 3. 方言词汇语法与普通话词汇语法的辨别指导;Р 4. 针对个人方言特点,纠正错误发音及语音缺陷;Р 5. 进行普通话模拟测试。Р 六、措施Р 1.继续坚持普通话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的法定地位,大力普及普通话。Р 2.继续坚持汉字简化的方向,使用规范字并不断提高教育教学用字的规范化水平。Р 3.发挥教育教学主渠道作用,提高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Р 4.把语言文字培训工作,纳入学校工作日程和常规管理。Р5.经培训未达二乙的教师下年度继续培训。Р201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