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申报。同时做好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以及定期组织危险废物风险应急预案的演练。Р第八条生产技术部应加强公司危险废物处理设施的监督与管理,健全设施的维护管理制度、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转。Р第九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回收危险废物单位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销售、转移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不得违规操作。Р 第十条在危险废物装车时必须有人在现场进行监督,在装车完成后在装运通知单上签字确认后,危险废物装运车辆方能离开。Р四、罚则Р 第十一条违反本规定有关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危险废物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规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Р (一)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Р (二)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Р (三)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Р (四)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Р (五)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Р (六)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Р (七)未经安全性处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的;Р (八)未经消除污染的处理将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的;Р (九)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Р (十)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Р 第十二条对有十一条(一、二、四、六、七、八)各款的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处以100元/次的处罚,对于造成危险废物流失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的责任人,根据《员工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罚。Р第十三条对有第十一条(三、九、十)各款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处以500元/次的处罚。Р第十四条本办法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Р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