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应做到色调温馨、简洁大方、自然和谐、统一标识;室内装修应符合无障碍、卫生、环保和温馨的要求,并按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Р第二十九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供电设施应符合设备和照明用电负荷的要求,并宜配置应急电源设备。Р第三十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应有给排水设施,并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其生活服务用房应具有热水供应系统,并配置洗涤、沐浴等设施。Р第三十一条严寒、寒冷及夏热冬冷地区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应具有采暖设施;最热月平均室外气温高于或等于25℃地区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应设置空调设备,并有通风换气装置。Р第三十二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应根据网络服务和信息化管理的需要,敷设线路,预留接口。Р附录一主要名词解释Р 1.日托老年人:到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接受照料和服务的老年人。Р2.医疗保健室:为日托老年人提供简单医疗服务和健康指导的用房。Р3.康复训练室:为日托老年人提供康复训练的用房。Р4.网络室:供日托老年人上网及通过网络与亲人、朋友聊天的用房。Р5.多功能活动室:供日托老年人开展娱乐、讲座等集体活动的用房。Р6.心理疏导室:为日托老年人及老年人家庭照顾者提供心理咨询和情绪疏导服务的用房。Р附录二用词和用语说明Р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Р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Р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Р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Р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Р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Р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Р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Р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Р附件Р《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Р 条文说明Р2010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