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Р2)、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措施或措施不好而继续施工的;Р3)、擅自采取未经甲方批准的材料;Р4)、擅自转包工程;Р5)、擅自让未经甲方批准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Р6)、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Р7)、没有可靠的质保措施、安全措施贸然施工,并已呈现质量下降趋势或出现安全隐患的;Р8)、出现危及人身安全等紧急情况时,可立即停工,但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业主。Р2、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安全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方提出建议,并向委托方提出书面报告。Р3、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权。Р4、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竣工规定竣工期限的签认权;Р5、工程款支付的审核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签认权。 6、设计变更的签认权Р1)、业主提出的设计变更,由监理方会同业主、设计单位共同进行由设计单位作出变更方案,业主和监理方共同签认;Р2)、承包人提出的现场变更,由监理方签认,报业主批准,设计图纸的重大变更参规定本条第一款执行。Р8、延误、延期索赔费用的签认权。Р9、有权随时对材料和设备抽查。Р10、对承包商、分包商和供应商资质的审查权。Р11、有权随时抽查施工过程和工序。Р12、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运出场地。Р13、有权检查覆盖前和覆盖后的隐蔽工程。Р14、有权在权限责任期,指令承包商调查工程缺陷原因。Р15、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对工程采取紧急补救措施。Р16、有权抽查承包单位的检测、计量设备和操作情况。Р17、有权抽查承包单位的施工技术资料和标准文件。Р18、有权检查确认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安全。Р19、有权检查确认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Р20、有对质量、进度、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奖优罚劣的确认权。Р21、对承包方不符合资质要求及不称职的管理人员,有权提出调整、撤换的签认权。Р授权人:Р二〇一四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