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小学校Р食堂防火、防毒、防盗“三防”措施Р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防火、防毒、防盗“三防”安全工作确保师生、食堂员工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学校决定对食堂实行“三防”工作目标管理,学校总务处为学校实施对食堂“三防”工作监督职能部门,具体工作措施如下:Р一、防火目标Р1、保证做到按消防部门检查要求配置灭火器材。Р2、保证做到员工熟悉消防知识并掌握消防器材使用。Р3、保证做到在食堂所有消防安全通道不堆放任何物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Р4、保证做到对食堂老化电线、开关等用电设施以及超负荷用电等情况要及时报告,由总务处及时组织派员维修、整改。Р5、保证做到在下班时食堂所有“水、电、气、油”开关全部关好Р6、保证做到一旦出现小火患要确保做到能及时扑灭Р7、保证做到一旦出现火灾情况要确保做到不造成人身伤亡事故Р二、防毒目标Р1、保证做到食堂内外环境清洁卫生。Р2、保证做到有效防蝇、防尘、防鼠。Р3、保证做到对所购进食品、餐饮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Р4、保证做到食堂操作生产间、销售间禁止外人进入;并做到有关部门及学校领导即使检查工作若没有本食堂办公室以上领导陪同也禁止进入。Р5、保证做到不出现食物中毒事件或者其食源性疾患事故发生。Р 三、防盗目标Р1、保证做到每天对食堂设施、设备、用具认真检查。Р2、保证做到下班时关好门、窗门上锁Р3、保证做到24小时有值班人员进行守护。Р四、汇报制度Р一旦出现“三防”事故保证做到:及时上报主管部门;遇重、特大事件可迅速越级上报Р三、责任追究Р对不严格贯彻落实“三防”工作、对“三防”工作执行不力或造成不良后果食堂具体责任人,一经发现将作降薪、降职(免职)或辞退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