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尘管道不应有降尘现象。有异常现象,作业人员应当停止作业,及时报告设备管理部门处理。 Р4、粉尘作业人员应由安全主任组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Р5、粉尘作业人员应穿棉质工作服,不得穿化纤材料制作的工作服。作业时应佩戴防尘口罩和护耳器。 Р6、粉尘车间严禁烟火,杜绝各种非生产性明火,并应使用防爆功能或不产生火花的工具。确需明火作业的,动火作业人员应依规定向公司安全责任人提出申请,经许可,落实相关安全作业措施后方可作业。 Р7、粉尘作业车间处于建筑物顶层或除尘装置高于厂房建筑的,应有防雷装置。Р8、粉尘车间必须安装通风装置,并保证其状况良好。 Р9、粉尘车间设施设备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每周进行检修。岗位工人对生产用设备设施进行日常保养。 Р10、作业完毕后,岗位作业人员应当立即收集除尘袋,除尘管道中的粉尘,不得使用压缩空气吹扫设施设备,以及身体、衣物上的粉尘。严禁使用金属工具敲打除尘设备金属材质的部位。 Р11、收集的粉尘应当进行降温后贮存,并不得与其他可燃物品同贮。铝镁粉尘应当贮存在专用仓库。Р五、粉尘检测和监控 Р1、干式除尘器内应安装超温报警器。 Р2、设备管理部门每个月应当对使用法兰连接的收尘器,法兰两端的电阻应小于0.03Ω。 Р3、设备管理部门每个月应当对除尘器接地电阻进行检测,接地电阻应小于100Ω。Р4、粉尘车间安全负责人应当对车间进行日常检查。有异常,应当采取措施处置;无力处置的隐患,应当及时向安全主任报告。 Р六、粉尘火灾爆炸事故的处置Р1、现场作业人员发现粉尘火灾爆炸事故的征兆,以及发生粉尘火灾爆炸事故后,应当依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立即停机,切断现场所有电源开关,通知现场及附近人员紧急撤离事故现场,并立即向公司安全主任或上级报告。Р2、安全主任或现场管理人员应当立即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开展自救工作,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